人是有感情得,这是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山西沁水的一个养父对自己抚养长大的女儿进行了监禁和性侵,其行为连禽兽都不如。
12月13日沁水县人民法院当庭确认被告王某胜收养原告王小英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并当庭宣判收养关系无效,小英及被告王某胜均表示不上诉,判决生效。
1999年,出生大约三个月小英就被山西沁水县的一家农户收养,读书只读到二年级,养父就不同意让她继续念书了,在她13岁那年,她的养母就去世了。2017年十月,小英的养父又开始对其进行家暴,小英一气之下便离开了家,去投奔了一个曾在网上认识的一名河南洛阳的网友。 走了大概有半个月,小英村里的邻居告诉小英她的养父从他走后就不睡觉不吃饭,一时心软之下小英就回到了家,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回到家她就被养父锁了近三个月。
小英称,从去年年底开始,每晚自己睡着之后,养父就会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小英内心非常抗拒但是又害怕自己会遭遇到家暴,养父还曾说过:“你跟那个河南的可以,跟我怎么就不行?”小英对他说:“你是我爸,怎么能一样?”小英的养父最后却恬不知耻的说:“我又不是你亲爸,能怎么样?”
小英称自己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还曾遭到大4岁的养兄数次性侵,养父知道后说没关系,“让你跟你哥哥过,跟你发生关系就发生关系”。
目前,小英“养父”王某胜及“养兄”王某东被追究刑事责任,养父被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处六年半,现在山西潞城监狱服刑。
小编认为,小英的养父这个六年半的刑罚真的是太轻了。记得前不久小编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小伙子只因抢了五十元而被判刑10年。只能说是在某些地方还存在某些漏洞吧。而小英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将于明年与自己的男朋友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