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相片可重拍 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

11月29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此次推出的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主要包括: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等服务;优化户政管理服务,完善集体户制度,开展暂住登记网上申报,提供“互联网+户政服务”等。
 
发布会上,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公安部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方面,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相片可以“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同时对居民身份证换证进行提醒,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李京生表示,为满足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等特殊情况群众用证急需,减轻企业集体用工办证负担,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快速办证“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证提供便利。同时,针对广大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的更高要求,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还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各地公安机关还将通过“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微信以及电信短信平台等渠道,提醒身份证即将到期的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据了解,自2004年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今,累计制发二代证超过18亿张,居民身份证登记的人像信息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能够确保居民身份证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登载相片质量的一致性。
 
公安部治安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目前,已具备在全国推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