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向乐视索赔】11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仲裁申请书》,申请人为乐视体育其时新增投资者北京普思、厦门嘉御、天弘创新,向原股东申请仲裁金额(含律师费、公证费等其他申请金额)共约2.4亿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普思”)系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全资持有。
公告显示,2016年12月,乐视体育在一次股东会议中披露,乐视体育在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其关联方乐视控股,与乐视体育、乐乐互动、乐视网均为贾跃亭实际控制的公司)出借了40多亿元的资金。由于资金被关联公司占用,乐视体育的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大量业务由于资金紧张而无法进行,甚至因无法偿还对外欠款而被追诉、承担责任,北京普思的投资权益遭受损失。
北京普思及其他投资多次要求乐视体育及其原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但其始终未能解决,亦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根据乐视体育2017年7月26日提出的《重组方案》,乐视控股仍有24.71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到期为归还,乐视体育目前资金链断裂、难以恢复正常运营,已被大量债权人起诉,且已经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北京普思的股东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乐视体育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北京普思的股东利益,持有乐视体育的股权价值贬值,投资成本面临全部亏损。依据《B轮融资协议》第6.1条和《股东协议》第4条,乐视体育应赔偿北京普思的损失。
北京普思裁决乐视体育赔偿经济损失9785.16万元;裁决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对乐视体育在第一项仲裁请求中所负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办理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00,000元,及因案件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公证费、专家证人费等)。
案件二为厦门嘉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厦门嘉御”)请求裁决三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乐视体育向厦门嘉御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4200万元及从2016年3月14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按年12%计算的最低收益;请求裁决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因违反承诺擅自挪用投资款给厦门嘉御造成的损失101万元;请求裁决四被申请人承担厦门嘉御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30万元、公证送达费2510元;以上合计金额为5549.25万元。
案件三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裁决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向天弘创新支付回购价款8962.20万元,以回购天弘创新持有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裁决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向天弘创新支付延迟支付回购价款的利息,基数为8962.6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化4.75%计算,期限自2017年5月14日至实际支付之日为止。裁决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0万元。裁决三家公司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乐视网表示,上述案件均处于审理过程中。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案件一至案件三所述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
对于这场仲裁缘由,乐视网介绍称,乐视体育于2014年3月成立,于2015年4月引入投资者并签署《A+轮股东协议》和《A+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7方,投资款共计5.79亿元。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再次引入投资者,签署《B轮股东协议》和《B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嘉兴永文明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乐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0余方分别以现金、债转股形式增资,投资款共计78.33亿元。
乐视网称,如上述A+轮和B轮各新增投资者均对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经上市公司初步计算,上市公司、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可能共承担约110亿余元以内的回购责任,此结果仅为公司内部预计,最终结果以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等司法机关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