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3年15起性侵_滴滴前景迷茫或将停止运营
滴滴司机性侵案频发
现代快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查找了和“滴滴司机”相关的刑事案件,发现近三年来有数十件,其中性侵案件15起,最小受害者年仅10岁。
2017年7月8日12点45分,滴滴快车驾驶员赵某接单后,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附近,接乘客小媛(化名)上车。赵某明知小媛是幼女,竟以言语挑逗和给予金钱的方式,抚摸小媛的手臂、大腿以及私密部位,引诱她发生性关系。后来见小媛一直抵抗,赵某停止了进一步侵害,将她送至目的地。当天下午3点左右,小媛在母亲的陪同下报警。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当时已着手实行犯罪,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同年12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犯强奸罪获刑2年半。
赵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某构成强奸罪,但他在有条件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于是,2018年3月29日,成都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赵某有期徒刑2年。
15起性侵,5起源自社交
在记者查询到的15起滴滴司机性侵案中,有5起案件很相似,都是受害者在打车过程中结识了司机,互留了电话和微信,然后被司机约出来,结果遭遇性侵。
2016年7月12日,哈尔滨男子孙某在跑单的过程中结识了21岁的姑娘小李(化姓),二人互加了微信。当晚,孙某邀小李玩“密室逃脱”。次日11点,孙某把小李骗到某“密室逃脱”店的一工作间里,强行发生了两次性关系。2016年11月1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孙某因犯强奸罪,获刑7年。
2017年9月17日,重庆男子傅某在跑单时认识了女乘客小刘(化姓),他“搭讪”了一路,并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次日22点,傅某突然接到小刘的电话,立即开车送她去找男朋友,但没找到。傅某后来带她去朋友家休息。小刘察觉到傅某有不轨企图后想要回家。谁知傅某刚把小刘带上车,就想强行发生性关系。小刘拼命抵抗,傅某把朋友叫下来,说要一起“调教”小刘,庆幸的是这位朋友拒绝了,并劝说傅某收手。
后来,小刘乘机逃离了现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12月29日,因犯强奸罪,傅某被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律师观点
被害人家属可直接起诉滴滴
有网友表示,滴滴公司在温州女孩遇害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没有做好全面的安全整改工作前,大家应该卸载滴滴软件。还有网友说,应该对滴滴公司重罚,要将其罚得倾家荡产。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秋人严国亚律师表示,遇害女孩赵某是通过滴滴平台上了顺风车,赵某是一名消费者,平台有义务保障其安全,赵某与平台之间应视为一种合同关系。因为赵某不认识司机,而是平台将司机推荐给她。
严国亚表示,从法律上讲,权利、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光享受权利,没有义务。”拿滴滴公司来说,公司从顺风车业务中获利,就应该承担必要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该公司对于车辆、司机是怎么管理的,公司做了什么,还有什么工作做得不到位,从目前的情况看,滴滴公司做得不到位,这与其享有的权利是不一致的。
有网友认为,应重罚滴滴,或向滴滴巨额索赔。对此严国亚认为,从法律上来说,涉事司机钟某当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滴滴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目前报道的情况看,被害人赵某的家属完全可以直接起诉滴滴公司,让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律师建议,滴滴要尽快跟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机制,应和政府管理部门,如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建立迅速的沟通平台,通过这种平台能够避免通过一线人员冗长地、频繁地向上级汇报的流程,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