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穿短裙被投诉,马上就是进入正式的夏天了,姑娘们的各种裙子也纷纷穿出街头,可是近日湖南农业大学的图书馆却禁止穿短裙的女生进入!
女生穿短裙被投诉是怎么回事
近日,网曝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接投诉,称女生穿短裙短裤露肩露背对男性属于性骚扰,影响学习。后图书馆规定,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裤短裙不得进馆惹争议。图书馆回应该规定已撤销,并发文疑似致歉。
该投诉人投诉内容如下:
尊敬的图书馆长,图书馆是严肃的潜心学习场所,明文规定禁止穿拖鞋进入,而穿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的女性对图书馆男性学习属于性骚扰,严重影响了学习秩序,学习氛围。希望明令禁止在馆内男女衣着过于暴露。
接受投诉处理后,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明文规定: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吊带裙等露背装,超过50公分的短裙,短裤,后跟不带袢的拖鞋入内。事后有女生穿短裤去图书馆被保安拦了下来。
湖南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回应,在昨晚刚发出去一会会就被撤销了,发出去只是播了很短的一点点时间。对外公示没有50公分概念,现在的衣服有比较前卫,开放一点的,可能学生穿着来到图书馆,这样的一个事引起的。该回应人还说,原来的规定是不能穿背心,短裤,昨天看到一个错误的东西弄出去了,然后马上就撤销了,发现问题都已经改正。
事后湖南农业大学贴出公告:
让图书馆成为我们学习乐园,非常感谢大家对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的关注和关心,我们近期工作给同学们造成的困惑与不便表示歉意。我们坚持将“以人为本”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同学们提供更加舒适的阅读环境,欢迎同学们来图书馆学习,遵守文明礼仪,做文明读者。
就事论事,图书馆在这样一件“过度维权”事件中,显得相对尴尬。不管是偏向男性一方,认为女生穿短裙短裤露肩露背属于“性骚扰”,还是偏向女生一方,认为男性的这种“敏感维权”属于正常范围,都似乎两面不讨好。
从维权的角度而言,男性是有权投诉的,但投诉的原因和诉求,却显得有点“矫情”。这种“矫情”表面上来看,是现代社会中“平权思潮”的萌发,但其中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却显得相对腐朽。甚至,从实际生活中衡量,投诉者所表现出的逻辑,和那些市井大妈谈论“开放”是一个水平。
在他(她)们的认知中,“开放”只是狭义层面的“胸部开放”、“裤裆开放”,而非是“性认知”层面的“开放”,也就是所谓的“性解放”。不得不承认,我们所处的社会中,“性道德”对于女性的要求比男性苛刻,尤其在表达“性意识”层面。
当然,这样的“诉求”要是放到二十年或三十年前,似乎男性就会站在道德高地上赢下这场争论。但如今我们所面对的“性别认知”,已经开始有所解放。学校不再回避生理课,男女生可以一起听课;生活中即使存在“性认知”上的偏见,但也能较为适当的接受。
坦白讲,有关女性“薄露透”穿着的争议,一直以来饱受诟病。甚至,在一些性侵事件中,“薄露透”的穿着行为时常被认定为原罪。但是,绝大多数讨论中,都掉入明显的误区,就是条件单一性决定论。
实际上,我们很清楚,女性“穿着性感”所导致的被性侵和性骚扰别人,这本来不是充分条件,某种意义上,这和在场的男性感受有关系。同样一个穿着性感的女性,有的男性因为内心就有邪恶的想法,于此就会催生侵犯的念头,有的男性因为意淫心态,就总觉得穿的性感影响自己正常工作。所以说,女性穿的性感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多半由男性的认知而决定。从这个层面而言,图书馆的规定自然就不是很恰当。
每个学校都有校规校训,只要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只要师生普遍都能够接受,换言之不违反主管部门规定乃至法律边界,我以为这样的校规校训都是可行的,一旦有人触及红线,理所当然就应受到处罚。
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场所,学生们到这里吮吸知识的营养。我以为学生越多越好,说明大家有上进心,有学习的热情。学校因此对图书馆加强管理,毫无疑问是件好事,凡事必须有规矩,如果这里乱糟糟的,相信谁也不想在这里看书与学习。
由于夏季高温,女生穿短裙短裤,自然属于正常现象。女孩子爱美,穿着又凉爽,只要不是过分或者故意暴露,理应不该受到限制抑或歧视。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根据男生的投诉,认为女生穿短裙短裤属于性骚扰,于是做出限制性规定,此举看似合情合理,实则是蛮不讲理。
女生穿短裙也好,短裤也罢,这是个人穿着的自由。既然能在校内乃至教室里这样穿着,为何一到了图书馆反而就不可以了。再说了,女生如此穿着打扮,其实很养眼,为何到了某些男生眼里就变成了另类,从而看不顺眼呢?进入图书馆,只要一心无二用, 女生穿什么、怎么穿,都不会影响到他人的看书与学习。
所以,在“女生穿短裙被投诉”事件的发展中,图书馆终究只能充当“出气筒”。因为对于这种道德层面的问题,压根就不该过问。而认定女生穿短裙短裤露肩露背属于性骚扰的男性,也只能说“你还是换个地方学习为好”。毕竟,以少数的要求,限制大数的行为,这本来就不合乎常理,也违背常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