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盲人来说,导盲犬几乎就是他们的第二双“眼睛”。然而,近日盲人歌手周云蓬带着自己的导盲犬在上海入住酒店时,却遭到拒绝,这让他无比失望。实际上,这样的尴尬并非孤例。周云蓬表示,他在外出表演入住酒店时,经常因为携带导盲犬而被拒之门外。
记者调查发现,酒店行业将导盲犬视作宠物,大多数酒店都明确规定不允许携带宠物入住。而相关法律对于盲人是否可以携带导盲犬入住酒店并无明确规定,这也导致了导盲犬出行的尴尬。
导盲犬屡被拒之门外
4月30日,盲人歌手周云蓬从南京赶往上海,参加5月1日上海草莓音乐节活动,然而在入住酒店时却遭遇尴尬。
周云蓬有一只导盲犬“熊熊”,已经陪伴他多年,每次出行总是带着它,乘车、坐飞机、住宾馆也是形影不离。这次来沪他们本来准备入住外高桥(18.870,0.21,1.13%)喜来登酒店,结果在办理入住时,遭到酒店方的拒绝。
昨天,记者联系上周云蓬的经纪人,向其证实了此事属实。“喜来登拒绝‘熊熊’的理由是他们是保税区里面的酒店,说我们没有携带宠物的卫生许可证。”经过再三沟通,酒店方还是不允许周云蓬携带“熊熊”一起入住。无奈之下,只能另觅他处。
实际上,因为“熊熊”的住宿问题,周云蓬的这次出行几经波折。据介绍,4月28日周云蓬带着“熊熊”从大理出发,飞往杭州。然后分别到宁波、南京、上海三个地方参加演出活动,结果在住宿时遭遇不一。宁波的威斯汀酒店接受客人携带导盲犬一起入住。然而到了南京,禄口机场铂尔曼酒店拒绝“熊熊”入住,理由是担心熊熊的毛发通过通风系统进入其他房间。到了上海,再次被外高桥喜来登酒店以另一种理由拒绝。
带着“熊熊”住店屡屡被拒,也让周云蓬非常失望。他在微博上表示,导盲犬是带着视障人士走路的工作犬,工作非常辛苦,值得尊重,拒绝它就等于拒绝一部分视障人士。他呼吁,希望公共场所能够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接纳导盲犬,也希望更多的酒店能接受导盲犬。
酒店将导盲犬视作宠物
对于周云蓬的遭遇,记者昨日联系到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酒店方表示,按照酒店规定,是不允许宠物入住的,而导盲犬被视作宠物。
喜来登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一直以来酒店都是明确规定不允许客人携带宠物入住的,即使带了宠物的卫生许可证也不行。至于为何不能带宠物入住?对方表示,这就是酒店的规定,自己并不清楚具体原因。
记者昨日又致电了万豪、喜来登、洲际等几家高星级酒店,对方均表示不允许客人携带宠物入住。而锦江之星、汉庭、如家等连锁酒店,也同样表示不允许带宠物入住。
据酒店业内人士介绍,酒店拒绝客人携带宠物入住几乎是一个行业潜规则,尤其是在一些高档酒店。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宠物进入会对其他客人产生影响。比如宠物吵闹、卫生情况,甚至担心会不会发生伤人事件,一旦发生类似摩擦客人就会投诉,对酒店声誉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很多酒店基本上就不允许客人携带宠物入住了。
也有少数酒店允许携带宠物入住。记者了解到,包括崇明金茂凯悦、浦东证大丽笙等星级酒店均允许宠物进入房间。甚至有酒店将此作为卖点,有专门的宠物客房,不过数量有限,需要提前预约。
乘车住店常遭遇种种限制
“熊熊”屡屡被酒店拒之门外,理由是“不允许宠物入住”的酒店规定。那么,导盲犬究竟是否属于宠物,适用这一酒店规则吗?
对此,有酒店人士认为,导盲犬虽然作用不一样,但其实质还是犬类,而且是大型犬,绝大多数客人还是会将其视作宠物犬,酒店方也会按照宠物政策对待。
而周云蓬则对此有异议。他认为,导盲犬是工作犬,不能被视作宠物对待。和普通宠物犬不一样的是,导盲犬一开始选用的,就是温和、不带攻击性的品种,经历了严格的训练,有惊人的忍耐力,除了工作,其他时间都会保持安静。
周云蓬还以“熊熊”的例子说明:这次他带着“熊熊”从大理出发,从杭州辗转到宁波、南京、上海,一路奔波。“熊熊”乘机前十小时不能喝水吃饭,长途坐车一下车就干呕,还要陪着他上台演出,非常辛苦,但都坚持了下来。
更有专家指出,原本国内的导盲犬供应就严重不足,加上导盲犬在乘车、坐飞机、住店等出行方面受到种种限制,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导盲犬仍只能待在家中,沦为宠物,令人叹息。
相关法律缺乏明确规定
除了社会大众对于导盲犬的认知不足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导盲犬的出行造成了障碍。
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携带导盲犬出行规定的,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只有一条相关内容:“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机场、火车站、酒店均属于公共场所,也就说,法律规定是允许携带导盲犬进入宾馆的。但是却未明确导盲犬是否可以和视障者共同入住酒店房间。同样,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导盲犬与视障者共同入住酒店房间。在是与否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酒店基本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标准。
具体到本市,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过也明确说明:“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同样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但对于是否可以入住宾馆,也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