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3年未道歉,现在琼瑶方面要求强制进行应对。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琼瑶方面要求在《法制日报》刊登判决主要内容,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余征(于正)负担。
那么琼瑶于正之间的官司是什么?官方说明是这样的:剧本《梅花烙》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电视剧《宫锁连城》内容与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独创安排高度相似等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即日起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型和传播行为。2、被告余征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五百万元。
在2018年1月,北京三中院受案审理琼瑶申请执行于正侵害著作权一案,并公开执行细节:
1月,法院致电,于正关机,联系其诉讼代理人被告知未保留于正联系方式;
2月,法院送相关法律文书到于正公司,被前台拒收;
3月,于正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到法院接受谈话;第二次时称在和琼瑶方协商和解,琼瑶方拒绝和解,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