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建勤30万手镯最新消息 担责70%赔偿金额

据报道,云南"30万手镯摔断"事件的双方在瑞丽市消费者协会、瑞丽市司法机构的主导下,双方于17日签署了赔偿协议,瑞丽宝玉石协会作为见证人,参加了双方赔偿协议的签署。协议按照翡翠手镯17万的价格进行赔偿。费女士承担70%的责任,商家林氏翡翠承担30%责任。付款方式可以是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但是得一次付清。至此,这一广受网友关心的事件似乎圆满解决了,但笔者认为,从整个事件发生至今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事件始末双方的态度以及第三方律师的观点来分析,结合费女士的现状以及过往类似事件的处理来看,有今天的调解结果,其中必有为大家不可知的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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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下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商家、律师的态度(观点)。
 
6月27日,主持协商的瑞丽姐告玉城公司:整个下午,玉城公司都在协调双方友好解决。协商中,第三方瑞丽市宝玉石协会估价18万元,店方同意女游客赔偿17万元了结此事,但女游客身上仅能拿出1万元,只愿赔付3万元。由于差距太大,18时50分,双方同意到姐告公安分局接受警方调解。至20时30分,在警方调解下,双方仍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消费者费女士:我们协商到晚上12点都没有结果。对方要价15万,我觉得太贵了,没办法进行调解。当时我和一起来的朋友能凑齐3万块钱,但对方说,这个翡翠手镯价格不菲,不可能这么便宜,3万元连进价都不够,提出走司法程序。我不认可瑞丽市宝玉石协会认定的18万元评估结论。我看到了这个翡翠进价单显示价格是17万,这个进价肯定还有水分,但“权威”鉴定竟然比这17万还多出1万。
 
6月28日,商家:“晕倒的家属愿意赔偿7万,但因为本钱都没有赚回来,所以还在沟通。”
 
7月1日,商家:“我们准备起诉游客”
 
律师代表:该起事件中,商家有两处明显的责任,一是未对商品进行标价,二是未对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护。商家应当承担主责。
 
消费者费女士:在2013年我就列为低保户,现在我每月能获得400多元的救助金。
 
(类似案例)2013年3月,江苏镇江一领取低保的市民在商场试戴翡翠手镯时,不小心摔坏,而这只手镯价值38.8万元。双方为赔偿事宜,官司打到2015年1月都未解决。
 
一般人很难理解:一个低保户拿什么一次性去赔付119000,并且是在有律师认为商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消费者承担主要责任的时候,是什么促使费女士认可了承担70%赔付责任的认定,价格又是怎么评估出来的?我相信,商家一定不能提供受法律认可的进货凭证,且第三方的评估,瑞丽的机构一定不是最权威有信服力的,那消费者怎么就都默许了呢?如果一定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我想这种情况,少说一年才能有结果,我也相信,一定有律师愿意进行法律援助,那是什么原因让消费者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选择了大妥协呢?这是不正常的!
 
笔者合理推断:其中定有隐情,要不赔付金额有水分,要不有企业(机构)替消费者承担了部分赔付金额,消费者只是名义上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因为这个事件发展下去,受伤害最大的一定是“姐告玉器城”,是瑞丽的翡翠游客消费市场。早日友好解决对其吸引游客消费反而是个利好,是一次很漂亮的公关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