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9日消息,中国乔丹体育公司与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再起纷争,此前是美国乔丹状告中国乔丹,而最近,中国乔丹也将美国乔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0万元。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是第十三届全运会的官方合作伙伴,而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授权律师事务所向天津市体育局和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一份律师函,中国乔丹公司认为该律师函构成名誉侵权,因此将迈克尔•乔丹和其授权律师事务所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因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以下简称乔丹)授权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方达北京所)向天津市体育局、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发出的一份律师函,近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公司)与乔丹之间再起纷争。因认为律师函构成名誉侵权,乔丹体育公司将乔丹、方达北京所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费用110万元。
乔丹体育公司诉称:我公司于2000年合法设立,至今经营近17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知名运动品牌企业。我公司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和产品,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我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曾获“2013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前四名”、“2014年度同类产品市场综合占有率前五位”等上百项殊荣。
此外,我公司还积极支持体育事业建设和发展,成为多项赛事合作伙伴,为众多国家级和省、市运动队提供运动装备的赞助支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累计捐款捐物超过两亿元,享有较高声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我公司依法注册并使用“乔丹”、“QIAODAN”以及相关图形等商标,其中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和福建省“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