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因情感问题,陶某某向同学周岩泼油纵火致其全身30%面积烧伤。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周岩说,烧伤近五年,她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目前靠开网店为生。“我并不指望依靠赔偿款生活,只想这些钱能够支付治疗费用,让我活下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岩与陶汝坤、陶文、许丛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由陶汝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4993.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000元),不足部分由陶汝坤父母陶文、许丛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
周岩与陶汝坤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汝坤遂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汝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卧室内与周岩发生争执,陶汝坤将雪碧瓶内的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面颈部及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周岩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近日,周岩在网上晒出了唯美写真,虽然伤疤仍触目惊心,但可见她的轮廓清秀。周岩网上发文称:我活在一具,不认识的躯壳里,过着16岁的日子。无法面对那个已经21岁的“周岩”,我还是那个期待橘子味儿果汁雨的girl,总想哭却不敢哭出声。嘘,天快要亮了,一切都会好的。你要做最坚强的孩子,才能看见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