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杰马莉个人资料照片 14岁少年奸31岁女子 魏某李某年龄多大
31岁的魏某无意中遇到了在街上流浪的14岁男孩徐杰,将其领回了家,两人成为男女朋友。2012年11月1日,魏某和同居的李某、徐杰将马莉骗到家中,在魏某的教唆下,徐杰强行与马莉发生性关系,而魏某和李某用手机拍下了强奸的过程。数日后,魏某和徐杰将马莉溺死。
强奸、抢劫、非法拘禁、故意杀人……
在一起事件中,众多耸人听闻的关键词集于一身。而这一系列可怕的罪行是由三人联合实施,其中一对情侣,女方31岁,男方只有14岁。
在回答为何如此对待被害人时,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回答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仅仅因为“她的家人不让她和我们玩……”
更让代理律师扼腕叹息的是,几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冷漠。
失踪数日 家人报警
当康阿姨来到派出所报案时,31岁的女儿马莉(化名)已经失踪超过了48小时。
康阿姨回忆,2012年11月1日上午10时许,女儿在婶子家接到了同学魏某的电话,称其要归还马莉以前欠的钱,马莉去取钱后一直未归,电话关机。
康阿姨怀疑,是马莉的同学魏某和李某将其骗走。
警方调查发现,马莉原来与魏某、李某是沈阳市一所学校的同学。
11月5日下午5时许,马莉的家属向警方反馈,在半小时前,马莉给母亲和丈夫分别打了电话求救,称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但不知道什么地方。
警方立即拨打马莉的电话号码,依然是关机状态。
通过工作,11月7日,民警将李某抓获。李某交代,自己和魏某、徐杰(化名)三人共同租住在三台子某出租屋,马莉确实和他们在一起,但已被杀害……
民警让李某给魏某打电话,并在当日晚5时许,在皇姑区某网吧将魏某和徐杰抓获。
女友拍下男友强奸过程
31岁的魏某,初中文化,无业。案发前三个月与前夫离婚。
在一日闲逛中,魏某无意中遇到了在街上流浪的14岁男孩徐杰,并将其领回了家。即便对外姐弟相称,但实际上却行着男女朋友之实。
8岁开始流浪的徐杰,曾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教育释放。突然遇到了能提供住所的“姐姐”,自然感恩,但感恩的方式是替“姐姐”出门小偷小摸,维持日常生活。
按照魏某的说法,因为马莉的家人不让马莉和她一起玩,她便和李某、徐杰商量将马莉骗出来打一顿。
11月1日,魏某以欠马莉50元钱的名义打电话约出马莉,并将其带回了家中。
三名被告人先对马莉进行殴打,后在魏某的教唆及李某的共同帮助下,徐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马莉发生了性关系。
而魏某和李某竟在一旁用手机拍下了强奸的过程。
荒唐理由导致命案
事后,三人将马莉随身携带的13元人民币、一部手机、一张银行卡抢走。魏某和徐杰持银行卡到银行提款机取款未果。
此后,三人每天对马莉进行殴打、恐吓,禁止其离开。
11月6日,魏某向徐杰、李某提议将马莉带到北运河处杀害,得到了二人同意。
当晚8时许,魏某和徐杰带着马莉顺北运河往西走到长江北街北运河桥附近时,魏某趁马莉不备,将其推入河中,二人又共同向落水的马莉投掷石块,致马莉溺水而死。
至于为什么要杀死马莉,魏某表示,“马莉家人报警了,怕被警察抓住,就想把马莉杀了。”而对将马莉推入河里,又用石头砸马莉的行为,魏某解释,“怕马莉不死,怕马莉喊,当时看见马莉在水中往上爬……”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告人魏某和李某均系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让人心寒的是冷漠”
“这起案件里,最让人害怕的是她们的冷漠。”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林姝婧律师表示,即便在最后宣判时,仍然在三名被告的脸上看不到悔意,更多的是麻木和冷漠。
在此案中,那名14岁的男孩最为引人注意。
作为徐杰的辩护律师,林姝婧认为徐杰为未成年人、初犯、杀人犯罪中应系从犯等,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
林律师调查其成长环境时发现,徐杰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继父对其百般殴打虐待,8岁时便独自一人来到沈阳流浪,每天徘徊在陌生的街道、蜷缩在垃圾箱的角落。
“在徐杰14岁时遇到了比自己年长一倍还多的、刚离异的被告人魏某,两人的畸恋竟是徐杰在沈阳独立流浪六年的唯一温暖。”林律师表示,徐杰孩子气的是非观是这样的:“谁欺负我姐,我就打谁。”
林律师认为,本起案件不仅是受害人马莉及其家属遭遇的悲剧,其背后更是社会责任的缺失,如果对流浪儿童更多一些保护,对残障人士再多一些关爱,这场血腥且残忍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三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刑
1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徐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