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小三QQ陌陌微博与小谭相同 遭辞退剧组拒道歉

离婚律师小三QQ陌陌微博与小谭相同 遭辞退剧组拒道歉

“今天我正式被老板炒了鱿鱼。”昨日下午,石柱县一家公司销售酒水的24岁小谭(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语气有些激动。
小谭说,因为热播电视剧《离婚律师》里,“小三”罗美媛的4个联系方式中,有3个和她的一模一样。老板觉得自己影响了公司形象,发短信给她,让她不要再去上班了。
“我不认识剧组的人”
小谭说,自己因为《离婚律师》泄露个人信息影响生活,甚至丢掉工作后,起初没有找剧组理论的想法,因为她听朋友讲,说不准这是剧组故意安排的爆点,就是要通过牺牲她这个普通人热炒该剧。
小谭在自己QQ空间里写了一段声明:“我真的想让你们知道我真的不是罗美媛……我的个人信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以‘小三’的身份出现在电视剧里……”但是,声明根本没有作用。

网友发给小谭的信息
 
小谭说,自己的QQ号已经用了9年,陌陌是去年4月注册的,微博也用了1年,自己与电视剧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不认识剧组什么人。”
“剧组竟有我电话”
小谭准备找剧组了解情况。“有人建议我,借着这部电视剧的风头,把自己炒出名。我讨说法不是为了出名,只是要他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道歉并消除负面影响。”小谭通过网络搜索,搜到《离婚律师》一个制片人的微博,给对方留了言。
“我完全没有想到,对方陈姓男子竟然直接电话联系我。”小谭说,她不明白对方为何有她的手机号码。随后,又有高姓和罗姓自称剧组的人联系了小谭。
“他们只承认赔付2000元,澄清道歉只字不提。”小谭说,“他们跟我解释,编剧当时从网上看到我的资料,没联系我就直接用了。”小谭说,她对剧组的解释和2000元赔偿无法接受。

 记者辗转联系上《离婚律师》剧组一位负责宣传的负责人,对方告知自己正在休假不了解情况。随后,记者又联系上《离婚律师》编剧陈彤,陈彤表示剧中人物个人信息与现实人物信息不可能相同,会将这一情况反映给相关负责人。下午6时18分,记者再次拨打剧组制片人罗刚的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剧组应该赔偿道歉
就小谭的遭遇,记者咨询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冯乔兵律师。
冯律师认为,电视剧中同时出现小谭的QQ、微博、陌陌号码,侵犯了小谭的隐私权,小谭个人信息对应的是“小三”角色,这也侵犯了小谭的名誉权。小谭的个人信息被剧方泄露,小谭生活被打破,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伤害,剧方除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外,还应在经济上给予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