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童年夢和少年事,大約是每一個小說家都使用過的題材吧?不用說,一個作家,當他能夠寫出引起世人注意的作品時,他已經不年輕了,他寫出來的童年,總是經過了成年人的觀察分析,溶入了成年人的判斷和解釋,作家會突然從童年的擾攘和少年的迷惘中跳出來,君臨其上,指點解說。這時候,他使用的語言突然由具體轉為抽象,著墨不多,而其語甚雋。這些句子就常常被人摘出來,當做作家的語錄。
愛亞的長篇小說「曾經」卻不同。這本三百七十九頁的作品,至少在兩百八十二頁以前,作者完全沒有使用她上述的特權。她寫十幾歲的孩子時,自己也變成十幾歲,筆下從不超出這個年齡的心態感應和認知能力。她不曾以今天的「曾經」去補足,提昇昨天的「未曾」。兩百八十二頁以後,書中的女主角「我」四十歲了,讓四十歲的人有抽象思考的能力,是十分必然而又當然。雖然如此,可以當「格言」使用的句子,我也只有找到兩句。
這真是一本充滿感性的小說。把小說分成感性與知性,本不是十分圓融的說法,可是小說,尤其是長篇小說,感性知性,各有偏重,則是分明俱在的事實。有些小說,作者把你安置在船上,順流而下,讓你看兩岸風景,在你耳畔,「舟人指點到今疑」;也有些小說,像「曾經」,則是把你浸在水裡,四無人聲,卻有一隻無形的手在變換水的溫度。寫小說總是閱歷漸增以後的事,因之,也許是寫後面這一種較難吧?
感性小說的極至,是作者不願,或不願承認他在小說裡寓有分明的教訓,讀者也不肯,或是忘了把作品套進某種哲學。感性的小說都是「曾經」,人生曾經如此。這「曾經」二字,「聊以記吾曾」,是一層意思,「曾經滄海難為水」,又是一層意思,但兩者都是不加名理判斷的。愛亞在「曾經」的扉頁提詞也云:
在平凡的人生路上
若想走得鏗鏘有聲
就得有
愛
愛亞當然是誠懇的,但這件事不能由著她一個人說,因為知性的小說多半是一元的,而感性的小說往往是多元的。「紅樓夢」是知性的,也是感性的;曹雪芹在書中兩度自述其寫作旨趣,兩次說法不同,而讀「紅樓夢」的人隨緣領取,並不拘限作者的自白。
二
我該怎樣介紹「曾經」的內容呢?
有一位編劇對導演說,他打算寫一個劇本。導演問劇情,編劇說,「全劇共分三幕,第一幕,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第二幕,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第三幕,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
「劇情的變化安在?」
「女主角只有一個,男主角每一幕都不同。」
也許,介紹三百七十九頁的「曾經」,最簡明的說詞也是如此:一個女人和三個男人,一個女人對三個男人的感情。
「曾經」的第一個小標題是「那年十歲」。愛亞由這個女孩十歲寫起,一直寫到她四十歲,描述是在最具體的層次上進行。一個事件接著一個事件,一個場面接著一個場面,千迴百轉,一氣呵成,沒有冷場,也沒有陳套。能寫好十歲的人物,未必能寫好四十歲的人物,反之亦然,猶如一個演員能演好少女,未必能演好中年婦人。當年還是黑白片的時代,我看過一部片子,劇中人由十七歲到七十歲由一個女明星扮演,中途不必換角而演得極好,影壇詫為奇才。愛亞所完成的,恐怕是近似的工作吧?
必須指出,「曾經」由人生小事構成。故事開始後,出現了男主角之一拒絕和生母相見的場面,這是大事,但以後這個母親到故事結尾才出現,其間伏脈千里,未再浮上情節的表面。最後男主角之一死於癌症,這是大事,但這是一個突發事件,在全書中相當孤立。書中的主材,無非是買冰棒給男生吃啦,男生到女生的桌子底下腿縫裡找籃球啦,長牙啦,替男生藏香菸啦,與男生不期而遇,聽他叫喚自己的名字啦!
但,這些小事,在愛亞筆下,都有震撼搖盪的效果。她是在寫成長,成長是一件大事。成長是一串爆炸,是一程驚濤駭浪,當血齒從牙肉鑽出來,就造成一陣山崩地裂。我們都曾「那年十歲」,都曾經有過成長的震撼,愛亞把我們遺失了的主觀經驗尋回來。
「吾家有女初長成」,這七個字裡有山奔海立。
這要一顆多麼細緻的心,一顆多麼細緻的筆來寫。
這要一些多麼銳敏的心來讀。
三
毫無疑問,「曾經」寫的是『愛』。同事之愛,手足之愛,男女之愛,連萍水相逢都是善意。幾乎都具有愛心,幾乎沒有一個壞人。
然則,『愛』裡面沒有壞人,卻有受害人和受益人。
我們的女主角,先愛上了兩兄弟的哥哥,志維。她用好不容易攢的零用錢,買幾支冰棒給哥哥吃,卻撲了個空,哥哥揹著尚在吃奶的弟弟,到小溪旁邊洗尿布去了,兩兄弟中的老二志紹把冰棒吃光。
這個出現在第十三頁的情節也許就是一個「象徵」吧,這以後的發展是,做哥哥的始終在摘豬菜洗尿布中滿頭大汗,而弟弟「脫身」升學,「輕取」了哥哥的女朋友。----------這個弟弟是愛的受益人。
但是弟弟拋棄了初戀,也丟下他對家庭的責任,「闊胸寬肩」的弟弟,「帥氣昂然」的弟弟,跟一個有錢人家的小姐結了婚,飛往美國。這個家庭所有的愛,都集中在弟弟身上,過渡給弟妹了。愛的受益人,是陌生的、讀者不很了解的另一個女子。
讀者諸君也許要罵這弟弟「忘恩負義」吧?倘若真能從此相忘於江湖,未始不是別人的福氣,偏偏那出幽谷而遷喬木的弟弟生了癌症,似乎精明的弟妹,慫恿丈夫回國用偏方草藥醫治,藉此將絕症纏身的累贅脫手。於是那弟弟又墜進女主角的幽暗的生活裡,也墜進他原有的幽暗的家庭裡,成為他們愛心的負擔。
弟弟、志紹手術後的傷口不能癒合,而且繼續潰爛,不眠不休的照料,和無限支出的醫藥費用,使女主角覺得「前途上有一隻大孔洞,一口一口的吞噬,吞噬,吞噬」,她在夢裡都會遇到許多洞,「大洞小洞,黑色的洞,肉色的洞,浮現著臭味的洞,發出醜惡笑聲的洞,全是想要吞噬我的,想要吞噬志維的,想要吞噬志紹的,........」
兩兄弟的母親,那離家出走已久的女人,這時也聞訊趕到,她帶來存款,草藥和白衣神咒。這得天獨厚的弟弟,在最後關頭,又承受了母愛。
弟弟志紹在臨終之前,盼望妻兒從美國趕來訣別而斷無消息時,對哥哥志維和女友芳儒說:
「阿維哥,來生,我做哥哥,讓我來照顧你。」
「好。」
「來生,讓芳儒嫁給你。」
「好。」
「我絕不在旁邊亂搞。」
「好。」
然後,病人昏沈,母親到病床前長跪誦經,「愛」的債務人在開下遠期支票後,溘然長逝,而誦經之聲如香煙繚繞通天徹地不絕。這一場面寫得「沈鬱頓挫」,功力甚高,為小說高潮之佳例,而其多元的蘊涵,絕不容我用一個觀點來除進。就此而論,這部小說的前半部雖頗有「簡愛」、「小婦人」的玲瓏,終於成為厚重的大器。因而,我不禁自問:誰是那走得鏗鏘有聲的人?
四
走得鏗鏘有聲的人,也許只有黎平石吧。
黎平石是女主角芳儒的另一個男朋友,年歲較長,當女主角還是中學生時,他已是教員。在志紹那裡,少女得到的是愛的衝擊,在平石那裡,少女得到的是愛的呵護。當大雨傾盆,山洪爆發的那天,在水漫河面的橋頭等少女放學回家,是平石。兩人冒雨涉水「強渡」的情景,筆墨中是交互著外在的驚惶與內心的安慰。既達彼岸,愛亞以她特殊的句法寫道:「如果沒有他,我就得一個人孤單的走過這長長的恐怖的長橋,」(注意這個長句),「而,幸而,幸而有他,黎平石!」(注意一串短句,三個逗點和三個「而」字。)
但是這個年長八歲,被少女謔稱「老鬼」的黎平石,一心要出國學畫,不敢結婚;而「學成」之日,他又認為「藝術家不需要婚姻」。在他看來,男女居室也像美酒佳肴,興盡即止,所以他一再變換同居的女伴。
黎平石以畫家的身份回來時,我們的女主角正是愛情幻滅,青春殘褪,她心中仍然有愛,仍然渴望付出她的愛。她愛志紹,所以不計後果的去照顧患了絕症的志紹,她愛志維,所以不計後果的分擔了志維的艱難,她愛平石,所以不計後果的與平石同居。三者交織,故事立時複雜起來也嚴重起來。讀者明察秋毫,必然早已看出,我們的女主角在這三場牌局中都是輸家。她輸在她以「給予」為愛上。
難道還有「不給予」的「愛」嗎?咳,似乎是有的。
純就情節集中,結構緊密著眼,平石和志紹兩個人物該是可以合併的。但是,倘若那樣,就少了一個瀟灑的旁觀者,下面極其重要的一場戲就無法上演了:
(平石眼看著為弟弟張羅醫藥費的志維,拿去了女主角的存摺之後,)
「你幾月生的?二月?三月?」
「三月。」他怎麼猜的?那樣準?
「雙魚?還是牡羊?」
我笑,不置可否。巴比倫星座中,雙魚常懷惻隱之心,見人有難必伸援手,牡羊則熱情有餘,好管閒事,經常做拔刀相助的舉動。
「我但願是一匹狼!」
在書中,這是遊戲之言,但是它的寓意恐怕不止遊戲。狼是肉食動物,「狼行千里吃肉」,誰也沒有異議,狼吃了羊,使牧羊人驚訝憤怒的,是經濟損失,不是道德是非,我們身非牧人,也就無動於衷。多少世事,亦如是耳!
有了黎平石這個人物,書中的四個重要角色恰可分成兩組。黎平石和邱志紹是食肉類,他們愛,他們得到許多,「我」和志維都是「雙魚」、「牡羊」,他們愛,他們失去自己。「但願我是一匹狼!」我們的女主角可能真的不悔無怨,但是她的頭腦是清明的。我們的小說家一路寫來,似乎盡是嬉笑淘氣,有時卻也如老史斷獄,辣手鐵筆!
明乎此,就知道志紹辭世的場面為何沒有嚎啕痛哭,只有「我」驚得跳起,只有志維「兩行淡淡的清淚」。哭聲是不能結束這一齣人生悲劇的。病房必須肅穆靜寂,必須由邱媽媽無休無歇的反覆誦念「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豈止是為了超度死者?生者(除了那驟然不見的黎平石)恐怕更需要無邊的佛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