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今日上午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CEO王欣获刑3年6个月,公司判处罚金1000万。
法院认为,王欣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犯罪行为中起到了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
张克东、牛文举则是快播公司和王欣意志的执行者,不仅明知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行为,而且为了快播公司实现非法牟利目的,在管理过程中指挥和监督下属员工积极落实单位和王欣的决定,在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犯罪行为中起到了纵容、指挥等作用。
吴铭系快播事业部的总经理,负责整个快播事业部的工作,具有领导、管理、监督职责。对于快播公司存在的传播淫秽视频问题,张克东称,在公司产品会上说起快播涉黄,吴铭的态度是“内容的事情找王欣做决策”,可见吴铭采取了推脱、回避的态度。同时,吴铭对于快播事业部审核过滤淫秽信息工作停滞一事,亦负有督促有效运转之责,但其放任不管,实际上体现了快播公司对传播淫秽视频的“放任”意志。
王欣、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均应作为快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认定,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其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不过,快播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海淀法院分析如下:
1.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2.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
3.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是指通过播放、陈列、建立网站、网页等方式使淫秽物品让不特定人感知,以及通过出借、赠送等方式散布、流传淫秽物品的行为;
4.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5.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6.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
7.快播公司以牟利为目的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
9月9日上午,海淀法院二次开庭审理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快播公司诉讼代表人表示公司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