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搜狗互诉不正当竞争,分别赔偿20和24万

 凤凰网科技讯: 6月22日上午消息,继腾讯诉搜狗不正当竞争一案昨日一审宣判搜狗赔偿24万后,搜狗诉腾讯不正当竞争一案今日也有了宣判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停止“QQ拼音软件输入法”的下载服务,并赔偿搜狗经济损失20万元及诉讼支出3万1千元。

  2009年11月,腾讯和搜狗因拼音输入法分别在两家法院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其中,腾讯起诉搜狗一案,被称为“中国输入法第一案”,于2010年6月21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两被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万元。

  据悉,腾讯公司称被告在搜狗拼音输入法中设置了“搜狗输入法管理器-输入法修复”进程,该进程会对QQ拼音输入法自动启动,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进行“修复”,导致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被删去。此外被告还在用户计划任务中添加特定计划任务,每天下午四点提示用户其输入法需要“修复”,误导用户删除输入法列表中的“QQ拼音输入法”。

  而搜狗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一案,2009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0年4月16日时双方曾表示愿意调解,但最终6月22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定腾讯停止提供涉案“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下载服务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其涉案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在腾讯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2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3.1万元。

  可以说,腾讯、搜狗两家分别取得了自己的胜利,也分别付出了失败的代价。至于会不会继续上诉,两家则都没有明确表态。

  新闻看完了,轮到公子说两句了:大家看了是不是有点晕?到底官司谁打赢了?简单点说就是,腾讯告搜狗耍流氓,赢了,获得赔偿24万;搜狗告腾讯吹牛,赢了,获得赔偿20万。可以说双方都是输家,唯一的赢家就是广大网民,让你们这些大公司收敛一点,别把广大网民当傻子,想强奸就强奸,想忽悠就忽悠。

  另外,转发一下DCCI数据中心总经理胡延平说的一句话:“别的不知道,腾讯还不清楚?一直在模仿,从来不创新,不仅不是卓越创新者,反倒是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天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