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门”事件 网友诉腾讯卸载彩虹QQ案遇法律瓶颈

不久前以个人名义起诉腾讯强制卸载彩虹QQ软件的民间维权人士张洪峰遭遇法律瓶颈。他透露,由于地方法院无法找到合适案由,暂时无法立案,该案件目前已上报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个月由51.COM与腾讯由于彩虹QQ外挂软件引发的纷争,在互联网领域引发轩然大波,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随后,网民张洪峰向湘潭市雨湖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书,以个人名义起诉腾讯强制卸载彩虹QQ。

从起诉书提交至现在已经过去两周时间,法院并未立案,张洪峰称遇到法律瓶颈。据他透露,日前其到达法院交纳相关费用,并填写收件确认地址。随后庭长在翻阅《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后,宣布暂停立案。原因是在该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2月发布发布规定的361个案由中,并未包含张洪峰起诉的案由。

  据相关律师介绍,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张洪峰认为腾讯弹窗侵害其上网权利,可以在侵权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该案件的案由是“起诉腾讯强制卸载彩虹QQ软件”,属于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按照协议规定,其只能在腾讯所在地深圳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原告以什么案由起诉,是原告的权利,法院无权修改原告案由,因为法院是中立裁判者,法院要按照原告的案由以及适用法律进行审理判决。”上述律师说。

  基于以上原因,至今张洪峰未得到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该案件已层层上报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公开资料显示,张洪峰此前因叫板两家著名大公司而成为网上知名民间维权人士,此次追随彩虹QQ软件热点的维权之举,在网上引发争议,许多网友质疑其纯属炒作。张洪峰则称此举是为了“互联网公益”。